热门搜索:网页游戏 火箭球赛 热门音乐 2011世界杯 亚运会 黄海军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艺快报 >> 内容

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时间:2017/12/25 9:10:48 点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草案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同时,为加强法学高等学校和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相互交流,草案明确,检察官经过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在任职回避方面,草案规定,检察官的配偶、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在该检察官所任职人民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此外,草案对检察官员额制作出规定,明确“检察官员额根据人民检察院层级、案件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作者:634233293 录入:634233293 来源:原创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南通新闻网(www.zp0713.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南通通管局

  • 南通新闻网 版 权 所 有 ,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疑问联系编辑!QQ:407263902
    商业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