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市从事科学研究或者创业,可获得5万元或10万元的资助。今年,经主管部门推荐和市人社局审核,哈市已有10人获得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其中创业类8人、启动类2人。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创业类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留学回国人员自主选择申报,但同一人员不得兼报。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的基本条件为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